房屋转租需谨慎,纠纷引身需担责
发布时间:
2022-04-29
来源:
风险管理部
作者:
汤雪薇
真实案例
王某(承租人)承租赵某(出租人)的商业网点房一处,承租期间欲对外转租。曹某(次承租人)因业务需要急需租赁网点房,与王某双方商定相关事宜后,在未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下,曹某就开始投入资金装修房屋。 装修过程中,赵某发现转租的事,便告知王曹二人其不同意房屋转租。此时,曹某已支出数万元装修费。为此,曹某起诉王某等要求赔偿装修损失等费用。
转租三问
1.我是承租人,我可以将房屋转租给他人吗?
只有经得出租人同意才可以。否则,出租人可以解除其与承租人之间的合同。因租赁合同解除造成次承租人损失的,次承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但次承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除外。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我是承租人,已将房屋转租,出租人知情但未明确表示态度,多久后可以视为他默认同意转租?
6个月。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3.我是次承租人,可以越过承租人,直接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吗?
出租人承认转租行为的前提下,可以。代为支付的租金,可冲抵次承租人应付承租人的租金。对于多付部分,还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