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使用“冰墩墩”涉嫌违法!
发布时间:
2022-02-28
来源:
史曼莉
作者:
风险管理部
北京冬奥会已落下帷幕,火爆全网的冬奥“冰墩墩”可谓是“一墩难求”。“冰墩墩”也成为不少商家的吸“睛”法宝,如“某珠宝店未经授权擅自销售冬奥吉祥物‘冰墩墩’标志的黄金首饰”,“一商家制售‘冰墩墩蛋糕’涉嫌侵权被查处”。
实际上,冬奥会吉祥物属于奥林匹克标志之一,《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依照本条例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有权。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如何使用“冰墩墩”才不违法?对此,北京冬奥组委帮大家进行了总结。
奥林匹克标志的使用可以分为商业和非商业两种情况。
一是商业使用。《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形象和名称属于我国法律法规确定的奥林匹克标志,未获北京冬奥组委的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冰墩墩”形象和名称。 二是非商业使用。机关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事业单位等非营利法人或者组织可以申请非商业使用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申请人申请非商业使用“冰墩墩”,应遵守《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有关标志非商业使用规则》(冬奥组委发〔2019〕19号),登录北京冬奥组委官方网站,搜索“有关标志非商业使用规则”链接进入相关页面,按要求填报材料,进行申请。
获得许可的使用人应当按照许可的范围、签署的承诺以及北京冬奥组委制定的技术规范使用“冰墩墩”,不得实施任何侵害北京冬奥组委知识产权的行为,也不得协助任何第三方实施足以引人误认为其与北京冬奥组委、北京冬奥会等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任何人对“冰墩墩”形象或者名称的使用,都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果仅作为个人爱好,做了“冰墩墩”自我把玩,是否违法呢? 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法律规定,经营者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商业使用属于禁止范畴,为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个人学习、欣赏而使用则不适用该条款。所以,大家可以放心制作一个属于自己的“冰墩墩”,但仅限个人学习、欣赏。